2022年最新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内容需要特别注意

2022-11-08 17:33 1601浏览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2022年3月24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2022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规模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方可适用免税政策,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则应按照此前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这意味着:从4月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你月收入在15万以上的,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了。按照之前的税收优惠,月收入在15万以下,季度收入在4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现扩大到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即:只要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你的月收入有多少,从今年4月1日起到12月31日,都可免交增值税啦。

  2022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注意:

  1、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预缴项目,均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

  例如,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就不得按照15号公告暂免预缴的规定执行。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包括异地预缴和预收款预缴规定。

  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因房地产销售适用5%征收率,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

  再如,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异地不动产,因适用5%征收率,不得享受暂免预缴政策,仍需按规定异地预缴增值税。

  3、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可以开具,应按照什么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按照本公告第一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对部分或者全部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如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如何处理?

  本公告第二条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在2022年3月底前已经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退回或开票有误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原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即:如果之前按3%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3%的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如果之前按1%征收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则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纳税人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5、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次免税政策,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第三条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上述月销售额是否超过15万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第一条和第二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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